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消费复苏“年夜饭”回归 市场监管保“舌尖安全”******
本报讯(记者 王薇)“我们除夕‘年夜饭’午餐和晚餐的包间全部订满了,初一到初五的包间也只剩下了少量的晚餐可以预订,今年红火的‘年夜饭’让餐饮人看到了希望。”昨天,中华老字号同庆楼北京区总经理周泽春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说。面对今年消费逐步复苏后回归的“年夜饭”,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提前入手开展专项检查。连日来,执法人员摸底辖区内各餐饮企业接单“年夜饭”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走进后厨,检查原料进货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紧盯各种套餐价格,严查开瓶费等违规收费,为市民守护“舌尖上的年味”。
昨天上午10点30分,北青报记者跟随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建国门街道所的执法人员走进同庆楼(金宝汇店),对这里的“年夜饭”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进门处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中,公示着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以及店内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信息。“食品安全无小事,这些公示信息都要有,全部向消费者公开。”副所长牛玉龙说。
随后,执法人员又走进同庆楼的后厨,检查了其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提示商家要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清理,严禁使用过期食品或腐败变质食品。凉菜制作间是餐饮食品检查中监管规格最高的,每一名进入凉菜间的人员都有着严格的着装和消毒要求,进门洗手消毒,帽子、手套、口罩等一样也不能少;在后厨的墙上,北青报记者还看到了各种记录,原材料采购变更记录、冷库温度记录、冷菜果蔬间消毒记录以及冷库原料进出台账等。“每一项都要清清楚楚,你看这个,原材料备货的变更都能够及时记录并更新,商家的工作很细致。”牛玉龙说。检查完后厨,牛玉龙和同事还对同庆楼年夜饭的预订情况进行了了解,特别针对节日期间从业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了统计,提示企业科学评估接待能力,避免超出加工能力接餐。
周泽春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同庆楼(金宝汇店)“年夜饭”的预订十分火爆,为了回馈消费者,他们推出了600元到1000元多种价位的套餐,消费者也可以预订零点的菜品,同时,今年他们还推出了“年夜饭”的外卖套餐和预制菜的家宴礼盒,全方位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于1月11日启动了2023年度春节期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检查,重点对提供“年夜饭”服务的餐饮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在开展线下监督检查的同时,同步检查门店在外卖平台上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许可证资质等信息,督促餐饮单位线上线下经营保持一致,严查“幽灵餐厅”和线上超许可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