踔厉奋发 做新时代新征程的奋进者******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人民大学】
踔厉奋发 做新时代新征程的奋进者
——中国人民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光明日报记者 姚晓丹 光明日报通讯员 孙浩爽 张凯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人民大学牵头哲学社会科学“五路大军”中的杰出代表,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的教育教学和研究阐释,铺开一份份学、思、践、悟的路线图。
谈到“五路大军”集结的原因,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张东刚表示:“作为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责无旁贷,要当好带头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旗帜,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踔厉奋发、勇毅前进,以更加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坚定不移走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为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作出更大贡献!”
主动谋划、高效推进、凝聚共识,中国人民大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持续贡献人大力量。
中国人民大学师生员工积极收看收听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盛况。姚伟康摄/光明图片
学深悟透 讲准讲深讲透讲活
2022年11月2日,近千名人大学子齐聚课堂,聆听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校长林尚立作报告。林尚立详解大会主题、时代要求和使命任务,对青年学子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希望:“要勇做奋斗者、实干家;要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要胸怀‘国之大者’。”报告会后的学生代表座谈上,谈及未来,同学们信心满满,“我们不仅是新时代的亲历者、见证者,更是新时代的受益者,未来还要努力成为新时代新征程上的建设者。”
中国人民大学持续探索“统学、领学、研学、联学、践学”的学习联动机制,第一时间面向全校干部师生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形势与政策课”专项行动,把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融入新时代思政课堂,举办集体备课会,书记校长主讲“新时代新征程”第一课,学术大师解读中国式现代化,党的二十大代表宋鱼水、祖力亚提·司马义、徐川等把热气腾腾的大会精神带进课堂,还有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贯通的青年宣讲课和社会大课堂与校园小课堂紧密结合的大调研。
经济学院教授刘守英讲“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路径”,哲学院教授臧峰宇讲“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逻辑”……2022年11月起,彰显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站位、学术品位、育人本位的“中国式现代化大讲堂”开讲,目前已有数十位知名教授为同学们带来一场场思想盛宴。
通过“新时代新征程”第一课、“中国式现代化大讲堂”学科示范课、“大道之行”名家讲座课、“时代之问”师生研讨课、“复兴之约”青年宣讲课、“奋斗之路”社会实践课,同学们从听众变成参与者,在问与答、讲与演、知与行的互动中把形势与政策转化为思考与行动。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人大‘红船人’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原原本本学、完完整整学。”曾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中国人民大学时作为学生代表汇报学习生活的王海蓉说,“青年一代与民族复兴的伟大进程同频共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终身,我们责无旁贷。”延河讲师团的同学面向全国近3000所中小学开展红色党史专题宣讲,“我们要将个人学业与党和国家的事业相结合,以学术研究的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曾与习近平总书记“同上一堂思政课”、来自延河讲师团的薛思齐说。
主动担当 联学联建联动联合
2022年11月7日,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和第一所中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延安中学分别在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考察过的教室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联学,将热气腾腾的大会精神和语重心长的殷殷教诲结合起来,让活跃在新时代新征程的延安精神更好地进校园、进课堂。
“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教诲和亲切关怀,将永远镌刻在我们的成长之路上,成为时刻激励我们奋进向前的力量源泉。”来自延安中学的常瑞雪同学在发言中说。中国人民大学“强国先锋”知行学社郑槐泠同学表示,将牢记嘱托、勇毅前行,传承和弘扬伟大延安精神,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对祖国血浓于水、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情感贯穿学业全过程、融汇在事业追求中。
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2022年上半年,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启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建设工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工程”,举全校之力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的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进、项目化管理。
一马当先 研究阐释实践传播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十年来,我们经历了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其中一件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瞄准这件大事,人大师生“一马当先”: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国人民大学做好顶层设计,集聚研究优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脱贫攻坚口述史”系列访谈项目,组织师生深入全国832个贫困县开展调查研究,把成果写在中国大地上,培育一批批时代新人,书写属于人大人“独树一帜”的答卷。
复兴梦想正在召唤,广阔舞台已经搭建。由人大研究生组成的20支“理解中国”学术实践团队,奔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过的省区市,围绕民族工作、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产业发展等多个主题,利用假期开展实践调研,撰写调研报告。
党的二十大聚焦了全球目光,也牵动着中国人民大学万千在海外的学子、国际学生炽热振奋的心。他们以人大为起点,以饱满的精神风貌向全世界传递中国声音,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讲好我们正在经历的新时代故事。他们之中,有的虽身在千里之外的异国他乡,依旧心系祖国;有的参与党的二十大报告译校工作,以独特的视角理解中国担当;有的第一时间观看直播,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他们为党的二十大擘画的中国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感到无比振奋,更加明确了当好展现可信、可爱、可敬中国形象友好使者的决心和信心。
走在前列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汇聚“独树一帜”的研究力量,中国人民大学在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上走在前列、干在实处,打造人文社科研究和创新高地,力争以有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生命力的“大平台、大团队、大项目、大成果”打造“独树一帜”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部署重大研究工程、组建跨学科机构,凝聚高水平研究人才。
2022年2月,中国人民大学启动《中国文明史》《世界文明史》编撰工作和“中国式现代化与文明新形态研究院”筹备工作,2022年11月23日,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式现代化与文明新形态研究院”揭牌,“文明史研究工程”启动,以各领域重量级专家和青年学术骨干为基础组建《世界文明史》《中国文明史》研究团队,推动以文史哲为核心的、融通中外的“中国式现代化与文明史”研究。
打造“1+5+N”的高水平人才队伍体系,启动实施“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建设工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工程”,与国内理论界顶级的单位团结合作,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的教育教学和研究阐释。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相继成立“中共党史党建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祖国完全统一研究中心”“党委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等研究平台和工作机构,形成多个跨学科、跨学院的研究队伍,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党办的大学让党放心、人民的大学不负人民,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深情厚望始终激励着人大师生踔厉奋发、团结奋斗。”张东刚说。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05版)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