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换帅凸显“大象”转身之困******
时隔逾13年,全球最大车企掌门人变更。1月26日,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召开董事会,宣布丰田章男将卸任丰田汽车社长,转任丰田汽车公司会长,社长职位由丰田汽车公司旗下豪华品牌雷克萨斯负责人佐藤恒治接任。该项任命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生效。
日本企业的“会长”职位要高于社长,但舆论普遍认为,社长才是企业经营的真正决策者。这意味着,丰田章男将退居“二线”,同时这家全球汽车巨头也将重新开启由丰田家族和外姓人士轮流担任社长的新时代。
作为丰田汽车创始人丰田喜一郎之孙,丰田章男于2009年6月临危受命。上任之初,适逢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公司财务严重赤字,尔后又经历了全球大规模产品召回、日本大地震、芯片短缺、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考验。对此,丰田章男不断推进内部重组改革,并全力打造TNGA(丰田新全球架构),提升产品力。目前包含大发和日野在内的集团年销量突破千万辆,超过大众汽车集团,已连续3年成为全球最大汽车制造商。
在带领丰田全球销量夺冠的同时,丰田章男误判了全球汽车产业变革趋势。基于对混动技术和燃料电池技术优势与自信,丰田意图跨越纯电阶段,从混动直接跃升至氢燃料。与丰田不同的是,中国在新能源汽车技术转型战略中,选择了以纯电动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突破口,改变了全球汽车产业格局。
得益于良好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的支持政策体系和企业的集体拼搏奋进,以及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不仅连续8年稳居全球第一,而且成为引领欧美汽车企业加快向电动化转型的重要力量。
问题在于,面对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浪潮,丰田章男并不认同电动汽车的发展路线,也曾多次在公开场合“炮轰电动车”,并表示“电动车既不环保也不省钱”“电动车越多,二氧化碳越严重”。
掌门人的态度必然会影响丰田在电动化上推进的决心与速度。面对电动化浪潮澎湃,虽然丰田在3年前也曾推出电动化战略以及e-TNGA平台,丰田章男更是一口气携15款全新电动车亮相发布会,但时至今日丰田的纯电车型在市场上并没找到存在感。公开数据显示,去年特斯拉全球电动汽车销量超过130万辆,比亚迪纯电动汽车销量超过90万辆;丰田的纯电动汽车销量则不及前两者零头,而其试图重新定义纯电动产品的bZ4X,被网友讥讽为“验证码”车型,在市场上根本没有存在感。
“我是老一代,也感受到了作为‘造车人’的局限性,我认为有必要在新的时代隐退。我相信,在过去的13年里,我已经为传递接力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新的管理团队肩负着将丰田转变为移动出行公司的使命。”很难想象,在线上发布会上如此讲话,是丰田章男对自己的真实评价。不过,这也从另一个维度凸显了当下“大象”转身之困。
“大象”转身之困,既在于企业对过去思维定势和旧有路径的依赖,也在于庞大组织结构和复杂低效流程的拖累。其实,面临赛道切换时,“既要又要”两个目标同时存在,常常使得越是成功的车企,越会显得左右为难。此前,大众汽车集团首席执行官赫伯特·迪斯也刚刚卸任。与丰田章男在电动化上的“保守”相比,迪斯虽然更加激进,但也在集团内部饱受争议。而软件开发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和预算超支,最终成为其不得不下课的导火索。
船大难调头。面对全球汽车产业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前传统车企都在摸索中前行,而企业掌舵者的眼光、态度和决策无疑将深刻影响企业未来。换帅后的丰田和大众,能否在汽车变革新时代突破转型之困,守住领头羊位置,显然还需要时间来检验。 (杨忠阳 来源:经济日报)
扫除跨境电商退运阻碍******
扫除跨境电商退运阻碍
李鸣涛
跨境电商出口退运的税收优惠来了。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商品退运成本,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近年来,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的便利化问题,进一步降低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运营成本,备受关注。海关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含B2B)2.11万亿元,其中,出口1.55万亿元,进口0.56万亿元。如按电商企业平均10%的退换货率计算,去年一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商品的退换货金额影响不可小视。当前,大量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因退运国内物流成本高、进境要求严格且手续复杂等原因,滞留在海外仓库中,需要支付高额的仓储费用,最终大多数商品只能在海外低价促销或销毁,造成大量损失。尤其对很多小微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而言,退换货的处理成本蚕食了相当大比例的企业利润。
2022年9月,商务部发布的《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加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税收政策。而此次出台的政策,将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挽回不少退运成本,减少企业后顾之忧,稳定外贸企业预期。为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流程与规定,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降低操作门槛与企业退货入境成本,下一步可建立起从采购、出境、仓储、销售到退换货处理的全过程完整闭环。
降低退换货条件。按照国家进出口关税条例,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一般贸易货物出口,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发生退货的原因普遍多样,加之境外电商平台倾向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很多商品都是经过短暂使用后不满意而发生退货,产品的品质和规格可能并无问题。此次新政策在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运原因上不再强调因品质或规格原因,“滞销、退货”的表述更符合跨境电商商品特点。
优化退货税收政策。对于出口货物和已汇总形成报关单的9610出口商品来说,如何证明商品未退税或退税已补税,是复运进境不征税的重要条件。按照目前规定,退货企业需要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相关证明,申请时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供申报表、报关单、出口发票、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对此,可考虑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等,一站式提交相关申请,提升管理部门审核效率;同时针对退货商品的特点和属性,在补缴税款方面制定特别政策。
探索邮包自发货出口退货处理方式。当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中,还有大量的小微卖家采用自发货模式通过邮政小包、商业快件等向境外消费者递送商品,出口报关是通过邮件通关,尚未纳入跨境电商通关报关体系内。这种方式下的退货商品,如退回国内也只能通过个人邮包,成本非常高昂。可考虑实施邮包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集货模式,在海外设立退货商品集货仓统一批量退运回国内,以降低退运成本,并在通关、税收方面探索相应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