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贺信鼓舞人心 新闻传播学界期待七秩中新再出发******
中新网北京9月28日电 “总书记在贺信中肯定70年来中新社坚持爱国主义报道方针,坚持为侨服务,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发挥了积极作用。作为一名老归侨,我深有感触。我的微信群中有一个以海外亲戚为主的亲友群,他们经常会谈到中国的话题,其获取的信息源头离不开中新社的传播平台和传播渠道。”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名誉院长范以锦说。
中国新闻传播学界专家们表示,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新闻社建社70周年的贺信既是赋予中新社新时代新使命,也为新形势下中国媒体更好地开展国际传播指明方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胡正荣说,贺信对中新社来说是一个新起点,对中国国际传播创新改革也有重要意义。总书记在贺信中指明了创新话语体系、加快融合发展、提高国际传播能力等发展方向。他认为,中新社的话语体系本身就有特色,在国际传播的探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官话民说、中话西说、长话短说、空话不说”的中新风格,成为中新社的一张名片。在融媒体时代,强调柔和性与亲和力的“中新体”也面临转型升级,既要面向互联网做好话语方式转换,又要因应新时代国际传播形势变化、海外新生代用户特征变化转换话语方式。
“70年来,中新社在面向海外华侨华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方面作出了自己的独特贡献。”长期从事海外华文媒体研究的北京大学国家战略传播研究院院长程曼丽表示,目前中国面临着全新的国际关系格局和国际舆论环境,在推动中外文明交流、民心相通方面,在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方面,中新社被赋予新的期许,这也是中国对外传播事业在新形势下所应担负的新使命。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周庆安表示,有三个关键词,是中新社做好国际传播传统业务,也是未来发力的焦点。一是情感,做好基于情感的内容和基于情感的传播体系构建,在中新社的发展过程中,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立足点,也是有效提升报道亲和力的原点;二是文明,讲好中国故事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讲好中华文明、中华文化的故事,唤起受众心中的中华文明共识,进而增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身份认同和价值认同;三是未来,面向Z世代以更灵活的传播机制、更丰富的传播样态,做立足未来的国际传播文章。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执行院长周勇对贺信中提及的“推动中外文明交流、民心相通”印象深刻。中新社近年来开设了大型学理性栏目“东西问”,推动东西方文明互鉴。周勇认为,面向新时代国家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面向新技术的革命性挑战、面向全球化的深刻变局,中国的国际传播要锚定“以中国为根本,以世界为面向”这一基点,从信息型传播进而到中国思想、中国主张和中国智慧的思想型传播,从而达到深层次、直抵精神层面的文化交往与文明交流。
增强报道亲和力和实效性,是总书记对中新社提出的明确要求。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张洪忠表示,这就要求在不同国家使用适应当地的话语表达方式开展传播,充分利用不同媒介渠道进行传播。在移动互联时代,还要关注海外大型社交媒体之外的垂直类新媒体,广泛深入不同国家、不同层次的民众。
“‘东西问’这样的品牌可以打造两三个,扩大影响力。”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张毓强教授表示,贺信是对中新社的鼓舞和鞭策。中新社应以此为契机,聚焦自身优势和特色,无论是报道业务还是产业发展,无论是海外渠道拓展还是国内扩大影响,都要做大做强。中新社的天然优势是联系华侨华人,要深入了解Z世代华侨华人的变化,进而对信息传播方式、内容生产做出相应改变,加快改革创新,让新闻产品精准到达目标受众。
总书记在贺信中还要求中新社积极联系海外华文媒体,为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曾长期从事新闻采编和管理工作的范以锦期待中新社继续巩固发展好自建平台,并借助商业平台等各类传播渠道,进一步拓宽连接用户的覆盖面,增进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的爱国爱乡之情,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共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献计出力。(完)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